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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的议事规程和风险分担
浏览数:1325   发布时间:2019-7-6

合伙人的议事规程,根据议事内容的重要性,一般分为两种:多数服从少数制和全体通过制。 特别重要的事项如:增加合伙人、开除合伙人、修改合伙协议等这些均需要全体 合伙人全票通过方能决定。 而对于合伙人议事规程也比较灵活,首先是在保证到每个合伙人的利益前 期下,其次是以合伙企业的内部意愿为原则而定规程。一般常见的做法为:定期 举行议事会议(每月合伙人例会),提前发布需要表决议题内容或收集需增设的 议题,只要参会合伙人超半数,即可召开;会议当天,对于需要表决的议题,每 个合伙人进行当场发言和表决,只要获得相应的票数,议题通过,反之,议题押 后再议。 这样的做法,基本是沿用的国内的立法套路,定期举行,并在会上罗列相 关的议题,让全体人员清晰并达成一致,这样的做法,能确保合伙生意的顺利, 也能体现出合伙制的高效,所以国的在这方面的规定还是比较合理的。

风险分担, 合伙制企业的风险分担主要有三种(无限连带责任、分担有限责任、连合 分担无限责任),国根据补充连带责任主义在《合伙企业法》中明确了风险分担 的定义。具体内容为:合伙制企业所产生的债务纠纷,按照先以企业的财产进行 偿还(合伙人共同财产),再使用合伙人私人拥有的财产进行偿还。这样的定义 主要为了保护合伙制企业的合伙人利益及与合伙制企业进行交易的商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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